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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继承内地财务的法律适用问题

2018-01-04   阅读量:   作者:蓝海集团
2017年是香港回归二十年,二十年来,大陆与香港人民的民商事交往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

据统计,2016年香港与内地的跨境婚姻占到在港登记婚姻总量的36%,两地联姻已占香港婚姻登记的三成,随之而来的遗嘱继承案件也有所增多。另外,越来越多的大陆居民赴港置业、从事各项商贸或金融活动。人员往来的增加使大陆居民赴港继承遗产的人数也不断增加,本文将探讨两地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及法律适用。

 
 
大陆居民遗嘱中涉及在港财产处置时具体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2款规定,境外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具体来看就是:
  • 若遗产在大陆,不管被继承人是否大陆居民,只要他居住地在大陆,则动产和不动产均应适用大陆的法律;
  • 若遗产在大陆,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在香港,则动产适用香港法律,不动产适用大陆法律。
 
香港居民继承内地遗产的继承权确认—公证继承或者诉讼继承
 
在内地,办理继承权确认的程序有两个,即公证继承,即在遗产所在的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由公证机关依法颁发继承权公证书,证明合法的继承权人。这种方式是比较方便、快捷的,也是通常采用的。另一方向,如果各继承权人之间可能存在争议,或者不配合办理继承手续或有其他无法解决的问题,导致公证处无法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者不愿意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则客户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通过判决的方式确认继承权人的继承权。

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 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 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 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 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对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

房产诉讼继承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 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 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 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 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无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但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则有法院判决。
 
两种继承方式进行分析及比较

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公证继承的好处是出证时间会比较快。

如果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协商一致;或由于继承人年老体弱、居住在国外、外地等情况,自行去派出所或者单位取证困难的,建议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内地与香港遗嘱继承的程序

取得遗嘱继承的公证书或诉讼判决书后,一般无争议的遗嘱继承具体流程:
根据《继承法
的有关规定,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另外我国的《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也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必须提供经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委托公证人证明的声明书,声明书的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基本情况、死亡事实、婚姻状况,配偶、子女、父母情况、遗产状况等。

委托公证人制度是指具备一定条件的香港律师,依据司法部的授权,应当事人的申请,对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公证书的使用范围在内地,与内地公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根据香港宣誓条例作出“
声明”根据香港法律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声明内容虚假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提供上述声明书后,所有法定继承人就可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如有继承人愿意继承遗产但不能回来办理继承手续,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授权委托书应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证明。如有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应当亲自到公证处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或提供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在死者死亡后,由遗嘱指定继承人凭死者合法有效遗嘱,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死者财产证明(房产证,存折等),以及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死者和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以上证件齐全后,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手续,需要交纳公证费2%。得到继承公证书之后,继承人再凭以上证件材料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或者银行咨询办理继承死者遗产手续。

在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继承不动产的税收

内地目前没有征收遗产税,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不动产目前不需要交纳契税,而非法定继承人接受遗赠获得不动产需要交纳3%左右的契税。
税需要在不动产过户之前先行缴纳,不缴纳契税无法顺利取得不动产产权。香港居民如需对大陆的不动产作出遗嘱处分的,应当咨询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专业人士,充分了解该地区在不动产继承过程中的具体政策,以便使将来的不动产继承变得更为顺利,从而达到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时的初衷。

综上所述,香港居民继承内地财产,由于程序比较复杂、专业度高,建议委托大陆从事此方向业务的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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