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DAF-铁路或公路国际贸易货物运输
2020-11-03 阅读量: 作者:蓝海集团
DAF(Delivered At Frontier)是国际贸易术语之一,主要用于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方式完成的国际贸易货物运输。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货物通过铁路运输方式在内陆边境城市交货的贸易行为逐渐增多,DAF贸易术语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DAF术语可用于陆地边界交货的各种运输方式。
根据DAF条件达成合同属于到达合同。在到达合同下,卖方要在规定的交货期内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运到约定的交货地点并实际交付给买方,才算完成交货义务。
在货交买方之前,卖方要承担在此之前的所有货物风险、责任和费用,其中包括货物损坏、灭失以及短少的风险。因此,在按 DAF术语成交时,交易双方应该明确,卖方承担的风险只有在边境指定地点完成交货时才转移给买方,而不是在此之前。
当卖方在边境的指定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在毗邻国家海关边界前,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尚未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时,即完成交货。“边境”一词可用于任何边境,包括出口国边境。
因而,用指定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准确界定所指边境是使用DAF术语时必须予以明确的。通常卖方应当选择在边境城市的铁路口岸或陆路运输口岸作为最终的交货地点。
实践中,如买方希望卖方负责从交货运输工具上卸货并承担卸货的风险和费用,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但是,国际贸易中,如果双方选择在目的港船上或码头交货的,应当选择DES术语(目的港船上交货)或DEQ术语(目的港码头交货)。
在DAF条件下,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必要文件,以便将货物交经买方处置,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并运至指定的边境交货地点以及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关于交货义务,卖方必须在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在边境的指定交货地点,将仍处于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在DAF条件下,卖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边境指定的交货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如未约定或按照惯例也无法确定边境指定的交货地点的具体交货点,则卖方可在指定的交货地点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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