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香港公司,要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2021-03-17 阅读量: 作者:蓝海集团
香港拥有优良的营商环境和举足轻重的金融经济地位,很多企业注册香港公司看准的是香港的简单税制和低税率,但是如何利用香港公司做税务筹划,达到降低企业运作成本的目的却是很多人不知道的。
由于香港公司经营模式不同,会计核算方式也不同,香港公司税务申报上也有各自的独特的方式,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不同类型公司的香港公司注册后税务筹划方式。
1、转口贸易公司
转口贸易公司在母公司和集团内部关联公司之间进行交易时,通过贸易公司交易并结合转让定价将利润由关联公司转移到香港的贸易公司。
2、贸易公司/服务公司
服务公司为较多客户所青睐,但不是所有的专业机构都会建议公司“合理收取服务费以维持公司的运营”。专业机构一般会建议客户与委托方签订一份管理费协议。此类公司需要整理银行代收代付的单据及相应的支持文件(如交易票据、收付款申请等),会计核算主要涉及银行存款、应收关联公司款项、服务费收入、行政开支等科目。
相比之下,贸易型公司最为普遍,会计处理通常比较繁琐,除“生产成本”科目外,几乎所有的会计科目都将涉及,会计建账及会计处理与国内同类型公司类似。
3、中间控股公司
投资控股公司业务简单,建账及会计处理亦相对容易,通常只需要核算银行存款、长期投资、应收董事往来、应收子公司往来、股息收益以及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平时仅需要整理银行收支的单据、对外投资的法律文件、股利收入的法律文件即可。
香港对于资本增值、股息不予征税,同时免征预提税,是跨国公司设立控股公司的理想所在地。通常是为了控制的目的而持有一个或几个大公司的大部分股票、其他证券或通过非股权安排以控制被投资公司。
4、金融公司
金融公司在香港进行的运作仅限于将交易计入账簿内,这些利润不能称为在香港所经营的业务中产生。跨国公司应力求在香港成立此种极端情况所界定的金融公司,如果税务筹划方案足够好,则可能实现无须就利息收入缴纳利得税的情况。
5、离岸经营公司
离岸经营是指依据香港公司法例成立的公司在香港以外的地区经营公司业务。
一般来说,在财务资料准备上,离岸经营公司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即:
(1)财务资料整理需满足普通公司的要求;
(2)交易单据及合同的准备需满足离岸经营的要求。
香港税务的征收采取“属地征收”原则,仅对来源于本港的收入征收利得税,对非来源于本港的收入在申报给香港税务局备案后,可免征利得税。
6、国际投资公司
国际投资公司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财产投资,投资项目扩大,财产的租赁和转让等。
香港公司良好的资信和普遍的接受度以及灵活的公司法律,是许多进入中国的投资者,或有国际投资能力的中国商家返程投资的首选,近年来,香港公司一直位于外资投资属地的前3名。
7、物业投资公司
物业投资公司建账需要设立单独的科目,核算各物业成本、物业开支、物业收益、董事薪酬、行政费用等,需要将各物业开支单据、物业合约分门别类整理,以备查验。
8、专利持有公司
《地域来源征税原则简介》规定:“如有关专利权的活动在香港进行,所收取的专利权费须在港课税,否则不须在港课税”。这里所说的专利权的活动包括专利的产生、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