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标提交申请前须考虑事项
香港商标在接获注册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须依据《商标条例》所订的准则,对有关申请提出反对。因此,在提交申请前,申请人必须考虑多项因素,特别是下列各点:
1.有关商标是否显着?
有关商标是否与别不同?
不论是标志、文字或图画等,能否明确区别你与其他商户的货品和服务?
如商标注册处认为有关商标欠缺这些特性,便会提出反对。
任何新创字或与业务范围毫不相关的日常用字,均可被认为具有显着特性。
例如,就眼镜而言,“ZAPKOR”这个新创字具有显着特性;
就医疗服务而言,“BLOSSOM”这个字也具有显着特性。
2.有关商标是否货品及服务的描述?
如有关商标只是货品及服务的描述,或只显示货品及服务的质素、用途、数量或价值,则商标注册处可能会提出反对。
同样,使用地理名称的商标,也可能会遇到反对。
例如,基于上述原因,商标注册处会对下列标记提出反对:“QUALITYHANDBAGS”(优质手袋)、“FRESHANDNEW”(质鲜款新)及“NEWYORKFASHION”(纽约时装)。
3.有关商标是否该行业的通用语言?
如有关商标是该行业的通用语言或图示,商标注册处会提出反对。
例如使用“V8”作为车辆引擎的商标。
4.其他人士的商标
就相同或类似的货品或服务,是否有其他人士已经注册或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假如拟注册商标的外观或声音,与其他已经注册或申请待决的商标相同或相似,商标注册处会就拟注册标记提出反对。
5.商标检索
要知道你的商标是否已被其他商户注册或申请注册,应查阅商标注册纪录册。
你可递交商标表格第T1号,使用香港知识产权署有关翻查注册处纪录的初步意见服务,或登入网上商标检索系统进行网上检索。
6.提交申请前须考虑的其他重要事项
提交申请前,必须考虑上述各点。有关申请一经商标注册处接收,申请人便不可以更改其中的内容(只可更改表格上轻微的文书错误)。
商标注册处对拟注册标记提出反对时,你若决定修改商标以帮助注册,便须重新提交申请。这样肯定会拖慢有关商标的注册过程。
因此,在计划申请注册之初,便应仔细考虑有关标记遇到反对的种种可能,并相应作出修改,才正式提交。建议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使用香港知识产权署有关商标可否注册及翻查注册处纪录的初步意见服务,以确定拟注册商标是否符合注册要求。
你可以先递交表格第T1号,申请使用初步意见服务,然后才正式申办商标注册。
你可从有关服务得知是否有机会接纳你的商标注册申请。利用这项服务,你可免却为不可注册的商标申办注册而浪费金钱。
有关《商标条例》第11条商标可否注册的初步意见:会告知你的标记是否有足够的显着特性,或会否对你的商标提出其他方面的异议。
有关《商标条例》第12条翻查注册处纪录的初步意见:会告知商标注册纪录册内有否任何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此外,你亦可自行在网上商标检索系统检索商标注册纪录册,然后才提交申请。